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 者: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684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学院书记、院长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理投诉,审定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3. 学院按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在调剂系统、学院主页公布。

2.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 复试科目

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

 ①专业能力面试,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专业课考试科目《工程材料学》,考查范围见“西华大学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及参考书目” 。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科目:《材料热力学》、《材料性能学》,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线上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有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成绩权重30%

 ③学院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④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⑤各专业追加计划从已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若该专业已无复试合格生源,计划则可调整至其他已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五、复试程序

1.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腾讯会议,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最终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和说明进行操作。

准备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学位证书、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

除以上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

3.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学院负责接收政审、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统考数学一可向统考数学二调。

6.对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7.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调剂要求:

1)报考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材料与化工(初试科目是英语一)、0802机械工程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2)报考除第(1)条之外的其他工学专业上线考生(初试科目含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申请调剂要求其本科专业属于以下专业之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增材制造工程、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8.材料与化工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调剂要求:

1)报考0856材料与化工、0855机械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2)报考除第(1)条之外的其他工学专业上线考生(初试科目含数学一或数学二,英语一或英语二)申请调剂要求其本科专业属于以下专业之一: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交通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纺织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轮机工程 。  

9、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尽快在学院网页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6519, 542666556@qq.com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 、副书记(纪委书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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