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 者:发布时间:2025-03-25浏览次数:860


根据《西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材料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学院书记、院长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理投诉,审定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学院按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27日启动,采取线下复试,国家线为复试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复试科目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专业课考试科目《工程材料学》,考查范围见“西华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及参考书目”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①外语能力测试(50/30分合格):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②专业综合面试(150/90分合格):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加试科目:《材料热力学》、《材料性能学》,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核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通过综合材料审查与面试考察进行,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5)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开展,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2.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专业课笔试100+综合面试200分。单科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同一专业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一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初试总分、业务课二、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

4)追加计划录取:各专业追加计划从已复试合格生源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录取(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不再替补)。

五、卓越工程师计划

卓越工程师计划含材料与化工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选拔在考生复试拟录取之后进行。该专业考生在参加复试时,可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在复试拟录取后,方可参加卓越工程师计划选拔复试。该计划由企业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开展选拔,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选拔结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到低拟录考生;如考生排名靠后,未拟录取到卓越工程师计划,则仍被原专业拟录取。

六、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5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到5A-319报到,报到时须带本人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一张(贴体检表)⑤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

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复试安排表,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考生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空白处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2.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等有关材料交学院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开展调剂工作。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致。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统考数学一可向统考数学二调。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调剂要求:

1)报考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报考专业学位085600材料与化工、085601材料工程且初试科目是英语一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并优先进入复试

2080200机械工程、080600冶金工程、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3600生物工程上线考生按照初试分数递补进入复试   

  8.材料与化工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调剂要求:

报考085600材料与化工、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085603冶金工程和报考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进入复试

9、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严肃考风考纪。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尽快在学院网页公示复试结果。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

5、实行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6519, 542666556@qq.com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副院长 、副书记(纪委书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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